十二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6-08-18 来源:延边新闻网

根据州委部署,十二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5个州委巡察组分别向州人大机关、州政协机关、州纪委监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委政法委、州委社会工作部、州兴边富民促进局等11个部门(单位)反馈了常规巡察情况,传达了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的主要精神,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担当的意识、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一把手”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立足监督职责,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督。同时,要根据工作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做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州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调度,及时报告巡察整改情况,适时安排整改“回头看”。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持续放大整改效能,既要拿出“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对反馈问题逐项建立清单、明确时限、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也要健全“长久立”的制度机制,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治理效能的有效抓手。集中整改期后,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州委巡察组还以书面形式向提级巡察的8个县(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及巡察整改“回头看”的52个州直部门和8个县(市)进行了反馈,并提出巡察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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