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吊销仍开车 存侥幸难逃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不思悔改,心存侥幸帮朋友开车被处罚。日前,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处一起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替朋友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在延吉北收费站执勤时,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过程中发现,车上二人均在高速路上开过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和副驾驶出示驾驶证时,副驾驶李某光表示自己并未携带证件。随后,民警通过查询发现,李某光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李某光表示,此行是和朋友驾车从外地到延吉。一路上都是朋友在驾车太疲劳,因此自己帮朋友驾驶了一段路程,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警察发现。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李某,其表示知道副驾驶李某光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了。李某表示,当时考虑到自己确实很累,也心存侥幸让李某光帮助驾车。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光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对李某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高速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是极不安全且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给自身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也给同车人和其他行驶车辆带来严重影响。广大司机要遵章驾驶,守法出行。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