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7月20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延吉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红星,副主任林松、王秋菊、李秀玉、李延臣,秘书长李庆文及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由林松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州委常委、副州长胡福君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延边州202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毕传东作的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延边州2025年决算和2026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5年州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关于全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州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建设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蔡红星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5年州本级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立足延边实际,精磨三部法规草案并按程序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二审;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从立法技术和内容上优化《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草案)》,确保提交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完善代表建议全周期闭环办理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统筹“查、改、治”,强化源头治理和长效监管,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增强群众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压紧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建强应急体系,严守安全底线。要坚定信心,通过项目、工业、外贸、消费协同发力,用政策、要素、服务破解难题,推动经济稳进提质。要严格预算、审计、监督,深化财税改革,优化收支结构,防范化解政务债务风险,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提升财政治理水平。持续推动国资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和布局优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联组会议,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超峰,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欣和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局等州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州人大常委会副县级以上干部,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和应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爱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