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雁引领话铸牢|以法为基筑同心 融情聚力谋发展 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和根本遵循。通过系统学习、深入思考,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要意义。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法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科学把握我国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新态势以及中华民族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大趋势,系统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炼党的百年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成果,构建起以文化共识、互嵌共融、发展共富、协同共治为基本内容的制度体系。一是主线鲜明。通篇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并将其作为立法宗旨、基本原则、规范设计的根本遵循。二是定位精准。既突出“促进”这一核心功能,又注重发挥法律的约束作用,形成“促进”与“约束”并重的治理逻辑,契合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规律。三是体系完整。采用“序言+7章65条”体例,结构严谨,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贯穿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各层次。四是导向突出。针对发展差距,支持民族地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针对文化认同不足,强化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针对民族区隔风险,推进交往交流交融;针对治理薄弱,完善协同治理机制;针对违法犯罪,设立多层次责任机制,确保创建实效。作为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独特的法律定位与法治功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注重经验运用,接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点任务落实。
龙井市作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各族同行、一心向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9月,龙井市人民政府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一)全面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之中,建立科学合理的测评和考核体系,不断提升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思想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学习。组建“红石榴”宣讲团,面向党员干部、青少年、社会群众等群体,讲好民族团结故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机制保障。制定出台《中共龙井市委贯彻落实〈中共延边州委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升级版的决定〉实施方案》,修改党政机关“三定”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构建起上下贯通、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全面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深入挖掘共性。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心灵,依托春节、端午、中秋等中华传统节日,以及梨花节、百种节等民俗传统节日持续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嵌入百姓生活。注重传承特色。打造完成龙井东山红色文化园、日本侵略延边罪证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累计接待游客1.9万余人次。培育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项,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项。着力打牢基础。坚持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增进文化认同的基础工程,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实现中小学各年级三科统编教材全覆盖。全面规范各类标志标识标牌,打造清爽美丽城市风景线。
(三)全面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搭建“三交”平台。打造琵岩山文化旅游风景区等旅游促“三交”基地4个。依托足球促“三交”,建成中国足协国家青训基地,成功承办U15、U17、第二届大体联足球亚洲杯赛事3100余场,累计举办国际、国内各级足球赛事2000余场。全面抓好示范引领。打造韩乐然生平展、开山屯镇实践基地等4个州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中心。打造“三共四同”互嵌式社区8个,完善社区服务配套设施18处。打造龙井市第四中学等6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先行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七+N进”活动、“龙井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活动,创新打造以“学习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活动在一起、团结在一起”为主题的机关、企业、社区等示范点14个,培育出省州级教育实践基地24个,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四)全面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产业发展定位求精求实。全面构建“三主两辅多点支撑”产业格局,通过发展壮大医药、特色食品、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做优做强能源矿产、纺织服装等辅助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化体育、银发经济、现代服务等多元产业,不断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十四五”时期,龙井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4%,经济总量由全州第七位跃升至第六位,实现了争先进位。经济发展活力充分释放。深入实施边境村三年建设行动,全面提升边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创建国家级传统村落2个、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2个、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1个。G331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龙井段正式开通,建成“五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观宣教长廊—三合口岸古树驿站。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增进。严格落实《关于促进边境村人口稳定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龙井市外来人口到边境村落户买房实施办法》,持续集聚边境村人气,有效促进人口回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群众安全感指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县(市、区)第一名。打造“海兰江e站”党建便民服务平台,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下一步,龙井市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扬优势、补短板、挖潜力,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坚持以更大力度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优秀民俗文化,推动文化交融共生。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引导各族群众铭记历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二是坚持以更大力度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以新时代“三共四同”互嵌式社区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维度全方位嵌入。持续开展“来多彩延边+”系列体验活动,推动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中增进感情、凝聚合力。三是坚持以更大力度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切实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统筹抓好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强化组织保障,扎实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实施。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十五五”开局之年表决通过,意义重大、时机重要。龙井市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律实施全过程、各方面,切实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在贯彻执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方面正确处理六个辩证统一关系,用科学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深走实。
(二)全面加强宣传阐释。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资源平台,加强对法律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宣传阐释。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和有关普法活动安排,推动法律宣传贯彻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推进民族事务。以法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全面推动法律规定以及保障措施、法律责任落实,不断将制度优势、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各类责任主体履职不力、各类组织和个人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等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凝聚工作强大合力。压紧压实统战、民宗部门职责责任,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的协调推动、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同时,加强龙井市各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合作,确保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在龙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