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医废处置监管
连日来,珲春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医废监管专项检查,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联合市卫健局规范了珲春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流程,确保全市医疗诊所及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等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约率达到100%;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监管和指导,做到依法依规处置医疗废物,实现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进一步规范了珲春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2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独立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2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排放。重点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理机构、隔离单位及接收定点医院、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疫情消杀情况开展检查。摸清了辖区中小型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置能力和处置方式,督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指导各隔离点下水道、化粪池消毒;指导各隔离点做好医疗垃圾收集、贮存、收运,严防医疗废物、涉疫垃圾流失;及时协调处置单位及时收运等,抓实隔离点垃圾全收全处。同时,还抓实了“冷链外包装”安全处置工作。
(延边晨报记者 肇家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