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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在州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被评为“一等单位”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2021-08-19 09:12:15来源:延边晨报

近日,珲春市政府在2020年度延边州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被评为“一等单位”。

2020年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珲春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保与环境治理,圆满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采取通报、预警、督办、约谈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督察整改;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认真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做到排污许可“全覆盖”;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

□本报记者 肇家星

责任编辑:姜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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