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调解助农春耕
耕地出租遭破坏,导致自家春耕受阻。日前,在龙井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维护了村民郑某某的权益。
据了解,原告郑某某与被告金某某是同村村民。近10年间,郑某某将自己的基本农田租给金某某耕种,但金某某的乱耕乱种行为造成土地原有耕作层种植功能受损,严重影响了耕地质量。2020年春,按照郑某某的要求,金某某返还了土地,但至今未将土地恢复原状。随后,郑某某找到金某某讨要说法,但双方始终争执不下。为此,郑某某将金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恢复土地原状。
“现在恰逢春耕期间,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从而耽误今年春耕。”主审法官觉得此案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于是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分析双方争议焦点,反复同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金某某通过旋耕耕地使土地得到恢复,可以正常种植。
为更好地助农春耕备耕,市法院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高效审理涉农案件,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报记者 许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