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外包工程管理 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本报讯(记者 肖玉敏)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两起金矿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事故发生,2月22日,州应急管理局派出检查组对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外包工程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人员分成两组,一组对发包单位(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另一组对承包单位(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他们采取现场询问、查阅资料、施工现场实地检查三种方式,严格对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核实。通过检查核实,发现承包单位在与发包单位签订《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时,受委托签约的代理人没有代理书,承包单位未制定施工方案、承包单位无采矿技术人员,针对上述这些隐患,检查人员已责成属地应急部门下达了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整改。检查人员按照相关会议精神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发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提供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的资金,明确安全投入项目和金额,并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到位,定期对承包单位实施检查和考核;承包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约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落实到位,不得挪作他用,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和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