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农村发展党员有了新变化
今年以来,我州创新探索建立农村发展党员包保责任人制度,实行点对点、分流程、严把关等举措,从基础和源头上抓实抓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有效破解农村发展党员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提升农村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我州印发《关于在全州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包保责任人制度的通知》,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发展党员主体责任,由乡镇党委委员或党员副乡镇长,结合包保村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与发展对象结成包保对子,作为发展对象的包保责任人。包保责任人不仅全过程负责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而且负责从入党申请人中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加强跟踪培养,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梯队建设。
包保责任人要明确包保职责,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重点从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对象确定考察、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等5个阶段,全过程严把政治关、身份关、程序关。同时,我州全面推行县一级执纪执法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联审联查制度,常态化跟踪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杜绝“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程序等问题发生。
我州将落实农村发展党员包保责任人制度作为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基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对乡镇党委包保台账进行备案,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对履行包保职责不到位、不坚持标准、审查把关不严的相关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截至目前,全州66个乡镇已全部建立包保台账和包保责任清单,共有503名责任人,实行“点对点”包保,已在优秀农村积极分子中确立849名发展对象,一批群众认可、致富能力较强、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优秀青年吸收到了党组织中,进一步优化了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葛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