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解民忧暖民心
“您向我院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已得到省人民检察院审批,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已打入您的账户。”近日,和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和龙市东城镇某村,上门将这个消息告诉许某夫妇,令许某感动得泪流满面。
2022年10月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载货摩托车违规载着许某去赶集。因王某违反交通规则,三轮载货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依据线索移送机制,和龙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第三检察部。接到线索后,检察官当即启动调查核实工作。经了解,被害人许某因车祸导致重伤二级;犯罪嫌疑人王某也身受重伤,且无赔偿能力。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许某并未收到任何赔偿。调查还发现,在车祸发生前,许某夫妻二人依靠种粮收入,生活能够基本维持。但车祸发生后,许某住院治疗花费23万余元,全部系从亲属处借款。许某丈夫赵某因家庭出现突发状况,引发脑血栓,不能干重活。在国家脱贫攻坚行动中,二人已从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为一般户,但突发意外使二人又面临返贫风险,导致二人被村里列为监测户。
检察官找准“症结”后,对当事人实际面临的困难、未获赔偿等情况进行评估研判,并主动与救助申请人取得联系,帮助其准备相关材料,入户上门办案。经审查认为,许某系农村地区因案致困贫困妇女,给予救助申请人家庭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以救助申请人用于康复治疗。
为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多元救助提升救助效果,检察官还主动联系和龙市乡村振兴局,将许某家庭困难情况、司法救助情况进行说明。协调多部门,为许某家庭申请到临时救助补贴1000元,纳入2023年的扶贫产业效益名单,开展医疗帮扶以及为丈夫赵某安排护林员岗位以增加其家庭收入。多项民生保障举措,切实解决许某的忧心事、烦心事,持续释放了检察司法温情,使申请人感受到了温暖。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