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年12万余册诉讼档案见证法治进程
古人云:“以史观成败、鉴得失、明是非、知兴替”,档案无疑是历史最好的“见证者”与无声的“讲述者”。在龙井市人民法院的档案室里,现今存放着12万余册诉讼档案,它们真实记录了法院刑事、民事、执行、行政等各类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真实再现了法院惩罚违法犯罪、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的目的和力度。同时,诉讼档案也是对外服务对接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为当事人查阅利用提供了便捷途径。
◆听档“讲”史 见证法治进程
走进龙井市人民法院的档案室,入眼的是一排排高高的档案柜,柜里存放着一排排装订好的纸质卷宗,目录清晰、整齐有序。“在这里,最久远的档案是1946年的,共计200余份,它们的存在不仅彰显着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还一同见证了新中国的法治进程。”档案管理人员孙庆阳告诉记者,1946年6月10日,吉林省第一家人民法院——延吉地方法院(现今为龙井市人民法院)正式建立。该院建立后,审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为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看到,该档案上写有“1946年刑字第1号”字样,整个卷宗依旧保持着从右向左的阅读书写习惯,内容大部分为手写,虽然年代久远、纸张泛黄,但保存十分完整。
“在1946年的档案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反革命罪、汉奸罪等字眼,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对法律进行不断的完善和调整,所以诉讼档案不仅有保存价值,还有查考、研究的价值。”孙庆阳说,档案虽然无声,但却能真实地“述说”曾经的过往。例如在1950年5月1日,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在短短的几年内,《婚姻法》的颁布和宣传贯彻彻底涤荡了旧婚姻家庭制度的污泥浊水,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在此期间,法院的离婚案件数量明显上升。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繁荣,龙井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中又出现了“新朋友”。1992年3月,龙井市人民法院在无任何经验可资借鉴的前提下,受理全州首例破产案件,为后续破产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近年来,从诉讼档案中我们会发现民事、执行类案件的数量占比逐年增加,刑事案件的数量对比过去逐渐减少,侧面可以突显出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治安状况也越来越好。”孙庆阳解释道。
◆与时俱进 绘制为民新篇章
诉讼档案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在侦查、审理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历史记录,不仅有“一案一号”、受相应的诉讼程序制约、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的特点,而且利用率高、社会需求量较大。
近年来,龙井市人民法院与时俱进、多措并举,积极抓好诉讼档案的规范化、智慧化、高效化建设。2016年是数据化、信息化的第一年,龙井市人民法院基于1988年、2001年、2007年不同阶段的诉讼档案整理工作,对在库的诉讼档案进行了扫描、上传系统。耗时3年,在2018年完成所有在库诉讼档案的信息化工作。孙庆阳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诉讼档案利用需求由过去的传统纸质档案利用,发展到今天依托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利用,不仅大大减少了纸质诉讼档案的利用频率,有利于纸质档案的保存管理,还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据了解,随着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率的提高,龙井市人民法院逐渐改变了过去“登门临柜”式的传统查档模式,采取了“线上”调阅卷宗的方式,这样可以有效地节省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真正做到让“数据跑”代替“人工跑”。
同时,为解决当事人异地调卷、长途跋涉等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龙井市人民法院还积极研究推动“全域通办”工作方案,不仅在省内为当事人提供跨域调卷服务,还将“全域通办”的服务范围拓展至省外其他法院。跨域调卷的实现,让法院之间电子诉讼档案“在线流转”成为现实,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调阅卷宗工作的局限性,让法院与法院之间的配合可以跨越千里,让群众与法院之间的期待得以双向奔赴。
此外,龙井市人民法院还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档案查询窗口,针对不同的调档需求,为当事人提供灵活多样的调档方式,并提供诉讼档案复印服务,做到了即办即取无需等待。“在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档案智能化需求的同时,我们还要照顾到无法使用先进技术的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对此,我们积极构建了‘法院+’工作模式。”孙庆阳表示,为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该院与社区、村屯、妇联、残联等部门联动,将调卷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为高龄老人或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实体性”暖心服务,以满足群众的调档需求,将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转化为司法权威的温情体现。
从记载中了解法律的发展与完善,从判决中感受公平与正义,从科技中看档案的变化与兴起。孙庆阳表示,从一卷一册笔笔亲书的传统载体档案,到现代化背景下更高效便捷的电子档案,诉讼档案的改革承载着历代龙井法院人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见证着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成果,亦为新时代档案利用工作开拓了方向。而作为“守卷人”,她将继续用心守护好每一份档案,坚守和传承好这一宝贵的司法“财富”。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 许艳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