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对接”化纠纷
近日,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与汪清县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协作,成功调处一起因情感问题引发的故意伤害赔偿纠纷,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了典型范例。
该案件源于王某与郑某之间的情感纠葛,双方在激烈争执过程中,王某将郑某打伤。经专业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后,郑某提出6万元的赔偿诉求,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严重,矛盾随时可能升级,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案件发生后,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结果,检察机关明确了王某故意伤害行为的违法性质与伤害后果,为后续的法律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汪清县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同步开展工作,全面梳理纠纷全过程,精准锁定“情感冲突——伤害行为——赔偿争议”这一核心矛盾,为调解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了充分准备。
在调解过程中,检察院干警向王某详细阐释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着重强调了“赔偿谅解对量刑的重要影响”,促使王某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则围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内容,耐心劝导双方理性面对责任与损失,引导双方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协商解决问题。
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郑某4万元,郑某对王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此次调解是汪清县“检调对接”机制的成功实践。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专业研判优势,为纠纷化解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借助人民调解柔性解纷特点,通过情感疏导、利益平衡,实现案结事了。这一模式不仅高效解决了赔偿纠纷,还从源头上降低了刑事诉讼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