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燃料安全规范使用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各生产经营单位:
液体燃料作为单位食堂和餐饮场所使用的新兴能源,已被广泛使用。液体燃料指的是醇基液体燃料、植物油、轻质白油、安全矿物油等,成分主要为醇、烃、甘油等化学物质,具有可燃性甚至易燃易爆性,部分液体燃料无色无味,误食后会引起中毒,为切实防范安全风险,现向社会发出安全规范使用倡议,携手筑牢安全防线。
一、规范使用醇基液体燃料
醇基液体燃料主要成分为甲醇、乙醇,多为无色或淡黄色,带有刺激性气味,由于颜色较浅,泄漏后难以被及时发现。闪点约为28℃,属于易燃易挥发物质,遇到明火、高温,极易引发燃烧爆炸。《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使用技术规范》(DB22/T 3409-2022)明确规定,民用建筑内餐饮场所不应储存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醇基液体燃料。一经发现违规使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二、规范使用植物油和轻质白油
植物油和轻质白油主要成分为高碳链化合物的混合物,在餐饮场所广泛用于燃料使用。虽然植物油和轻质白油闪点高达170℃,遇明火不易燃烧,但是一旦周边发生火灾,植物油和轻质白油会起到助燃作用,日常使用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专用油桶内,使用符合要求的灶具及配套的合格阀管系统,确保燃料箱与灶具之间安装事故紧急切断阀,且灶具需配备熄火保护装置。其物理性状为淡黄色黏性液体,与食用植物油相似,误食后会引起中毒,储存的油桶需设置明显标识,标识上须张贴“严禁烟火”“非食用燃料”的醒目警示标志,同时清晰标注燃料商标、具体成分、生产厂家信息、经销商信息、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安全使用做好应急处置
若发生少量泄漏,立即用干沙土、干净棉布(禁用化纤布,避免摩擦起电)吸干;若大量泄漏,立即撤离现场,打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任何电器,待现场安全后再处理,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液体燃料火灾严禁用水直接扑救(液体可能浮于水面扩大火势),应立即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沙土覆盖灭火;火势无法控制时,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拨打119报警,清晰说明燃料类型及现场位置。使用单位严禁将液体燃料与其他燃料混用,例如液化气、天然气等。若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若不慎误食,立即催吐(昏迷者禁止催吐),携带燃料容器标签,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
四、强化安全管理与责任落实
食堂、餐饮场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员工特别是新入职的员工开展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液体燃料的属性和操作规程,规范使用液体燃料,有效防范消防火灾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核查燃料储存、阀管灶使用等合规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居民朋友要主动学习安全知识,不购买无资质、无标识的燃料,发现违规存储、经营、使用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让我们规范使用液体燃料,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守护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共筑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延边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