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预缴延至2月28日
记者从州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确保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的群众及时参保缴费,按照吉医保联〔2022〕37号文件要求,延边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由2022年12月31日临时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延长期内,完成缴费人员次日起可享受2023年度医保待遇;延长期外,完成缴费者将会产生90日待遇等待期。
据了解,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仍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缴费范围涵盖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未就业的州内居留外籍人员。
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360元;大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每人310元。另外,城乡特困人员个人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130元定额资助。
温馨提示:集中预缴期延长期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微信“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支付宝“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以及各银行窗口等方式完成缴费。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 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