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合伙养牛 不到两年闹掰
本是亲戚,又是合伙人,却因一方私自卖掉合伙养殖的牛而闹掰。
佐某与高某是表兄弟。佐某与妻子在长春市居住,高某在敦化市官地镇某村居住。2021年,佐某夫妇与高某合伙商议一起养牛,佐某夫妇负责出资,高某负责养殖。佐某出资12万元,高某花费9万元买了7头牛,剩余3万元用于日常养殖及日后买牛等。
2023年,高某在未告知佐某夫妇的情况下,将其中2头牛私自卖掉,卖牛款也揣到自己口袋里。佐某夫妇得知后与高某理论,双方争执不下,找到敦化市司法局官地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该纠纷的事实没有异议,高某承认在佐某夫妇不知情下,私自卖掉2头牛。他表示愿意重新购买几头,继续与佐某夫妇合伙养殖。佐某夫妇表示,已不再信任高某,拒绝与其继续合作,并要求高某退回12万元投资款。高某强调资金已全部投入养殖中,没钱退还佐某夫妇,双方矛盾再次激化。调解陷入僵局时,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是否可以用牛进行抵顶的折中方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在高某现有牛中由佐某夫妇挑选3头,归佐某夫妇所有,此外,高某再付给佐某夫妇6万元,此款在规定之日前付清。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