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有“身份证”了
5月19日,“礼仪延吉,文明交通”延吉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启动仪式在时代广场举行。这标志着延吉市电动自行车从此有了“身份证”。
此次活动由延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主办、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承办。启动仪式上宣读了《延吉市电动车上牌实施方案》《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书,并举行“礼仪延吉,文明交通”签字活动。
据了解,目前,延吉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免费上牌工作,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电动自行车登记表,到进学派出所、北山派出所、朝阳川派出所等3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办理上牌业务。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色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黄色临时号牌。号牌外廓尺寸、材质、外观等与全省统一,便于交通执法与事故处理。
上牌工作实施后,交警大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执法工作,结合延吉市道路交通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全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依法严管成为社会“新常态”,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 穆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