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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大胆尝试新方法,近日首次对标的物采取“活查封”,为强制执行工作增添了新元素。
据了解,原告金某和被告玄某于2021年3月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内容系金某出资,由玄某经营,共同成立合作社。后因玄某不能提供协议中商定的设施设备,导致原约定的项目不能正常开展,遂金某提出退社申请。其间,玄某承诺于2022年年末返还金某的出资金额,但未按约定返还,金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经市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被告玄某只履行了第一期,便再无音信,金某只好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首先对被告玄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线上调查,并依法对其银行卡采取网络冻结,但因被执行人玄某的银行账户内无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陷入了僵局。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下调查发现,玄某养殖了40余头黄牛。因其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养殖的黄牛进行“活查封”。5月16日,市法院执行局特邀市人大代表来到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连线执行,共同见证了执行全过程。
“本次‘活查封’是一次大胆尝试,意味着法院将打破传统思维,敢于尝试新方式执行。”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星海说。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 许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