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州各江河水位已平稳回落。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延边州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分析研判,决定从8月2日8时起,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调整或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县(市)根据当地实际,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抓紧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措施。对危险区域已转移安置的群众,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判山洪地质灾害影响,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逐步将安置群众撤回。已退水的村屯,应根据传染病预防的需要,对洪涝灾区及时开展清洁卫生与预防性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江河水位下降后,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要开展水毁情况检查,对影响水库大坝、堤防安全的部位进行处置。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做好江河洪水防范、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水库等重点区域防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工作,为应对下一轮强降雨过程做好充分准备。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牛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