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组向延边州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吉林省统计局于2025年3月6日向延边州委、州政府反馈了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吉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学武通报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延边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刘新钢主持并讲话,督察组有关同志,延边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吉林省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组对延边州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延边州委、州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法治意识,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管理,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为延边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督察发现,延边州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分县(市)领导干部未能充分认识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短板。二是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市)未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流于形式,首轮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部分整改举措未落实落地。三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尚有偏差,依然存在将统计部门列为完成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部分县(市)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仍有发生。四是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依然存在,部分被检查企业(项目)存在虚报或瞒报数据现象。
督察组向延边州委、州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深化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引导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是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三是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四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员,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吉林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刘新钢代表州委、州政府,向督察组对延边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刘新钢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精准,提出的整改意见切实中肯,对延边州统计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延边州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一是提高站位、照单全收。自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对于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以最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全面整改,不折不扣。将对照反馈的问题,系统梳理,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切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一销号,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全州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全面压实、标本兼治。将以这次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检视全州各领域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能,把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出发点,全面压实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