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7月24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延吉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红星,副主任韩长发、林松、刘岩智、王秋菊、李秀玉,秘书长李庆文及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刘岩智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草案)》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的说明;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2024年决算和2025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延边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州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开展“绿美延吉”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州十六届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委常委、副州长上官红君所作的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就相关议题进行了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蔡红星主持。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州本级决算的决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建设的决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表决通过了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建设的决定》是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州委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为全州绿美城市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向好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州和县(市)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提升我州城市建设水平,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全州美誉度、影响力,增强发展软实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积极地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在促进国有资产质量提升、保值增值、结构布局优化等方面再下功夫,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坚定信心,狠抓项目建设,稳定工业增长,扩大外贸规模,持续稳健地把经济工作做好做实。要持续强化专班统筹作用,进一步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加强品牌建设,深化产业融合,推动延边州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欣,州纪委监委、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州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副主任,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应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