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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 业主结清拖欠3年的物业费

2025-11-20 09:08:30来源:延边新闻网

“房子空着没住,为啥还要全额交物业费?”这是不少业主心中的困惑。日前,珲春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空置房物业费引发的纠纷,通过法官释法明理,业主结清拖欠3年的物业费。

珲春市某小区业主张某因房屋空置3年未入住,认为自己未享受任何物业服务,便拖欠了3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将张某诉至珲春市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速裁法官第一时间与张某取得联系,此时的张某情绪激动,坚持认为“未享服务便无需缴费”。

面对张某的不解,法官并未直接裁判,而是耐心倾听其诉求,随后从法律层面展开释明。法官表示,张某的心情能够理解,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是针对小区公共区域与公共事务,比如小区保洁、安保、绿化维护、公用设施保养等,这些服务是保障整个小区居住环境和品质的基础,并不会因某一户业主未入住而停止提供。“物业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服务义务,作为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应尽的法律责任,空置房屋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全部理由。”法官的详细解读让张某逐渐意识到自身认知误区。

心结解开后,张某当场表示愿意支付所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主动减免了部分违约金,双方达成和解。这起纠纷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5个工作日,既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让业主充分理解了法律规定的合理性。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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