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立红获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曹立红被评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曹立红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在司法工作中深耕30余年,始终坚守审判一线。她高质效审理了大批重大、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她积极探索提升辖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质效新举措,践行“新时代轻罪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司法理念,在省内率先提出在延边辖区开展简单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新模式,为推动全省刑事审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推广借鉴的先进经验。她注重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强化精品工程建设,以“坐堂能办案、登台能讲课、伏案能撰文”复合能力引领团队。她撰写的裁判文书、案例、主持庭审多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嘉奖。她带领的刑事审判第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她个人曾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还被评为“吉林省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人才”、被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