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林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中成绩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金东林荣获“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金东林长期扎根执行工作一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贯穿于工作始终。面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案件,他勇于担当、迎难而上。针对那些长期未结、阻力重重的“骨头案”“钉子案”,他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研判案件的具体情况,精准制定并推动执行方案落地见效,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扎实办案的同时,金东林注重以创新思维引领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参与本院执行领域多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牵头建立了终本案件分类管理台账。通过对案件进行精细分类,精准识别“失能”案件、“失信”案件,从而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有效化解了一批执行领域的顽瘴痼疾,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在司法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多年来,金东林始终恪守廉洁底线,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他的工作表现得到了广泛认可,先后5次获嘉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此次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其个人忠诚履职、实干担当的充分肯定,也生动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鲜明形象与精神风貌。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