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
近日,十二届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动落实省委反腐败协调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协作、凝聚合力,为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支撑和保障。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代主任毕传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审议修订了《中共延边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传达学习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协同做好违法犯罪党员和公职人员处分处理的工作机制》和《吉林省留置看护管理工作办法》主要内容及我州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凝聚思想共识,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拿出不折不扣的干劲韧劲,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政治引领,树牢“一盘棋”意识,立足职责定位,切实找准反腐败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全面落实反腐败职责任务,推动州委反腐败协调工作在定位准确、职责明晰、机制健全的基础上更加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反腐败斗争综合治理水平。要突出整治重点,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腐败案件,持续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发挥职能优势,各类行政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自行业监督作用;要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地产开发、招标投标、项目建设等方面制度规范,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统筹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铲除腐败污染源。
会议要求,要增强整体合力,着力释放反腐败斗争系统推进效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联系,打破“条块分割”工作观念,明确具体内设机构承接反腐败协调工作任务;要畅通问题线索移送通报渠道,强化内部研判,规范移送,交接程序,研究拓展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要确保办案协作配合高效顺畅,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和使用措施,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共同协商解决疑难问题,依法充分运用各种措施,提升办案质效。
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列席单位、部分驻延中省直部门有关负责人;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以及部分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