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公布 我州5个地方和单位榜上有名
1月29日,国家民委公布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来自我州的延吉市、珲春市两地和延边博物馆、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延边边境管理支队三家子边境派出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吉车务段3个单位榜上有名。
近年来,我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旗帜鲜明地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州各项工作的主线,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奋力打造延边民族团结进步升级版。在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我州坚持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实现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警)营等全覆盖。细化实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争创流程,建立健全广泛培育、择优筛选、审核备案、提升入围、推荐申报的创建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全领域创建活动。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丰富创建模式,开展贴合实际、特色鲜明的创建载体,充分发掘、大力培养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把民族团结创建的过程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提升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此次我州5个地方和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充分体现了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扎实成效与广泛影响。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华淑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