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延吉市划定区域时段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绿色的节日氛围,近日,延吉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通告,对燃放时间、区域及安全规范作出详细规定。
据了解,此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时段为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二)至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管理措施采取“分区、分时”精细化管控模式,将全市区域划分为禁止燃放、全时禁燃、限时禁燃和允许燃放四类。
其中,党政机关、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校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十一类重点场所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健康路—局子街—爱丹路—参花街、天池路—白新街—长白山西路—龙东街被划定为全时禁燃区,24小时严禁燃放。
在限时禁燃区域,原则上禁止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燃放烟花爆竹。为兼顾传统习俗,在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上述限时区域内的禁止燃放时间将放宽至0时30分至6时。
市民若需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在布尔哈通河、烟集河的河道内,市区内地势开阔、绿化较少的指定游园广场,以及市政府公告允许的其他安全区域进行。
同时,公告明确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要求,包括不得向人员、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阳台、屋顶等危险位置燃放,不得妨碍公共安全与交通秩序。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 郑阿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