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
记者从州民政局获悉,自2026年1月起,我州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符合条件老人每月最高可领800元电子消费券,用于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抵扣。该政策将持续至2026年12月。
本次补贴精准覆盖年满60周岁、在延边州居住、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供养、经济困难失能集中照护、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提升行动待遇的人员,不重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抵扣比例为服务费用的30%—60%,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清零,确保补贴资金精准用于养老服务领域。
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无需返回户籍地。对于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人,可由亲属、社区工作人员或养老机构代为办理。首次评估达标者,还可领取100元评估券抵扣评估费用;评估未达标的,评估费用由个人承担。申请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消费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
消费券采用“预约+核销”模式,老年人可在“民政通”平台选择州内合规养老服务机构,线上预约服务后,通过扫码消费抵扣费用,覆盖机构照护、社区养老、居家上门等多元养老服务场景。
州民政部门提醒,养老消费券属于非现金补贴,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民政通”平台不会索要验证码、密码及银行卡等敏感信息,广大老年人及家属需提高警惕,谨防诈骗。目前,各县(市)民政部门均已开通政策咨询专线,群众可就近咨询相关办理事宜。此次养老消费券发放,是我州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的重要举措,将切实让老年群体享受到更便捷、更实惠的专业照护服务,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于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