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知书 全面查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
为强化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近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州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发布告知书,就查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作出明确要求。
告知书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必须严格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无证的须经抽样或快检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企业应优先采购带证农产品,落实进货查验与凭证留存义务。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开具,承诺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法定凭证,被视为上市农产品的“放心证”“身份证”;施行范围覆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证上需标明承诺事项、产品信息、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等内容,开具与收取记录均需留存至少6个月。
告知书同时列明法律责任,市场开办者、销售者未履行查验、留存义务,将依法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市场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强化与农业农村部门协同联动,督促经营主体规范持证、亮证、验证,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随货同行、链条不断,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牛泽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