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祭扫 延吉市设置4处集中焚烧点
记者从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营造安全、清洁、有序的城市节日环境,倡导文明祭扫,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通告,明确祭扫管理要求与便民服务举措。
通告明确,延吉市区范围内(指定集中焚烧点除外)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严禁焚烧冥纸、冥币等殡葬祭祀用品。全市党员、共青团员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带头移风易俗,鼓励群众采用鲜花、丝带、家庭追思等绿色环保方式开展祭祀。对违反通告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引发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为切实保障市民合理祭扫需求,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于4月1日至4月6日在4个区域设置焚烧炉:东区位于延河路清华街以东,西区在新民桥南岸以西,南区为建工街南段西侧,北区设于延北路与朝阳街交会处。市民可根据所在区域合理安排祭祀。市民若发现违规祭祀行为,可拨打2260000举报投诉,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清明节氛围。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