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野生毒蘑菇中毒
近期,因雨水充沛、气候湿润,各类野生菌进入快速生长期,同时也是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期。多地接连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部分患者病情危重,存在极高安全风险。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防范误食中毒事故发生,州疾控中心(延边州卫生监督所)发布安全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科学防范。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存在野生蘑菇辨识误区,轻信“颜色不鲜艳的蘑菇无毒、虫咬过的可食用、高温煮熟可去毒、大蒜煮水能辨毒”等说法。对此,州疾控中心相关人员表示,以上辨别方法无科学依据,不可信。多数剧毒野生蘑菇外观普通、辨识度低、迷惑性极强,且蘑菇中毒无明确特效解毒剂,误食后致死、致残率高。部分毒蘑菇中毒会出现1‑2天的“假愈期”,误食之初仅引发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症状短暂消退后看似恢复,体内毒素却持续侵蚀肝、肾等脏器,后期可发生多器官衰竭。同时,部分毒蘑菇会引发神经中毒症状,出现幻觉、躁动、抽搐、意识模糊等情况,严重危及生命。
为从源头杜绝中毒风险,州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不购买流动摊贩售卖的无法辨识的野生蘑菇,不食用来源不明、辨识不清的野生蘑菇。若不慎误食野生蘑菇,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等不适症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需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诊治。患者意识清醒时可先行催吐自救,同时妥善留存剩余蘑菇、拍摄清晰照片,为医护人员判定中毒类型、开展对症救治提供重要依据,最大程度保障生命安全。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 刘瑞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