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平息医疗纠纷
近日,延吉市人民调解中心成功平息一起医疗纠纷。
此前,杨某因牙疼前往延吉某诊所就医。医生石某为其注射头孢类药物后,杨某出现手脚痒、肚子疼等不良反应。经诊所紧急救治,杨某腹痛稍有缓解,但出现便血情况。于是,杨某先后到延吉、长春的医院进行检查,最终确诊为宫腔出血。整个治疗期间,诊所垫付了前期费用,但在后续赔偿问题上,双方产生严重分歧。
杨某认为诊所存在误诊和不当治疗,致使自身身心遭受痛苦,经济受损,要求诊所赔偿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总计6万元。诊所则称已履行诊疗义务,且在发现过敏反应后迅速急救,不应背负高额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于是,杨某向延吉市人民调解中心求助。
延吉市人民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及诉求后,仔细查阅了医疗记录和检查报告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工作人员认为,诊所治疗过程存在一定过失,但积极急救有效缓解了杨某病情。因此,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诊所同意赔偿杨某4.5万元,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医疗规范;杨某不再追究诊所其他责任。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