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判决暖人心 被告感谢送锦旗
日前,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方当事人来到龙井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明察秋毫秉公执法、法理昭彰正义长存”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对司法审判的公正高效表达感谢之情。
去年8月,龙井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在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返还相应款项的诉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分析研判并通过庭审查清相关事实后,综合考量全案证据,最终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法定情节,故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作出后,原告上诉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经两审终审后,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被告方当事人感谢法官自始至终秉持为民初心、坚持司法公正,用心用力用情用智办好了案件,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一句感谢,凝结着法官司法为民的初心。龙井市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