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 > 中元节期间 延吉市街路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

中元节期间 延吉市街路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

2023-08-29 08:46:41来源:延吉新闻网

延吉新闻网8月25日讯(记者 金玲慧)近日,记者从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倡导文明祭奠新风,净化城市市容环境,延吉市区范围内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在中元节期间,市城管局会在延吉市区主次干道路口设岗执勤,对在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的行为,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市城管局表示,党员、团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

焚烧炉摆放时间:

8月28日至8月30日。

焚烧冥纸指定地点:

(一)东区:延河路延东桥东侧200米

(二)西区:新民桥南岸以西

(三)南区:建工街南段西侧

(四)北区:延北路与朝阳街交汇处

责任编辑:姜姗
扫描二维码分享朋友圈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转载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即刻删除
  • 点击量排行
  • 时政
  • 经济
  • 社会
  • 国内

延边新闻网举报电话: 0433-2518770   E-mail:2381244096@qq.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89号 邮编:133000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2120180019
吉ICP备09000490号-3吉公网安备 22240102000346号
© 2007- 延边新闻网 版权所有

微信公众号
延边网

延边新闻网
手机端

新浪微博
延边新闻网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89号

邮编:133000

电话:0433-2518770

邮箱:23812440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