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农业补贴获刑
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骗取国家农业补贴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案不仅为广大民众敲响了法律警钟,更再次彰显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重要性与严肃性。
涉案人员老李与老王原系夫妻,二人在家务农期间,凭借农作物种植获取国家补贴。之后,双方感情破裂,老李恢复单身,而老王另寻伴侣。出于情感纠葛,老李实名举报老王在2022年至2023年间,虚报农作物种植种类,将实际种植的玉米谎称为大豆,借此骗取大豆生产者补贴及耕地轮作补贴,涉案金额累计达33966.98元。
侦查机关深入调查后发现,在骗取补贴的时间段内,老李与老王尚未离婚,且共同参与了农作物种植活动。事实上,老李不仅知晓骗取补贴的行为,更是案件的共犯。所骗取的补贴款项,用于二人日常生活开销以及农耕投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老王与老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尽管二人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但违法犯罪行为难逃法律制裁。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老王和老李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同时,没收二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宣判后,二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国家设立农业补贴款项并推行强农惠农政策,旨在稳定粮食生产、切实保障农民种粮利益,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任何妄图通过隐瞒真相、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触犯了国家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广大群众与相关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审批单位和个人也需严格依照规定履行审批职责,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经济秩序的稳定。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