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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实施《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规定》 ,直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举证难”等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沉疴痼疾——我州“预付式消费”能否迎来规范发展新契机?

2025-05-15 08:49:27来源:延边新闻网

“卡还在,店没了,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在美容美发、健身美甲、教育培训、儿童娱乐等众多领域,类似场景频繁上演。预付式消费模式本应是商家与消费者实现“双赢”的契约,却因部分经营者滥用规则,沦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黑洞”。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实施《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直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举证难”等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沉疴痼疾。这项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的消费领域司法解释,能否终结乱象、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迎来关键转折?记者就此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种种乱象,让消费者苦不堪言。2023年,延吉市民徐先生在一家健身会馆充值1888元办理健身年卡,仅5个月后,健身会馆突然停业,经营者不知所踪。徐先生尝试维权却无果,最终只能自行承担损失。“我们选择预付式消费,是希望‘花更少的钱享受更多服务’,但一旦遇到商家跑路,维权时就会陷入‘追责难、退费难、举证难’的困境,只能‘花钱买教训’。”徐先生无奈地说。

2024年5月,延吉市民魏女士在旭阳小区附近办理美甲优惠卡。同年10月,魏女士搬迁至上海城小区,希望退回美甲卡剩余款项,却遭到商家以“消费者个人原因”“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理由拒绝,但表示可继续提供服务。面对商家“霸王条款”下的强制消费,魏女士不得不每次驱车往返20多公里,历经数月才将卡内服务用完。

“卷款跑路”“霸王条款”“退费遭拒”“预付卡不可转让”等预付式消费“陷阱”,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打击消费信心,也为消费市场蒙上阴影。2024年,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共登记接收投诉16679件,预付式消费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主要表现为商家不兑现承诺、限制消费者权利、逃避自身责任等。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预付式消费投诉还呈现出从传统美容、健身行业,向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单个消费金额较大领域扩展的趋势。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政策,充分发挥预付式消费在缓解经营资金困难、促进投资、降低消费成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5月1日起施行《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规从多个维度规范了预付式消费中常见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经营者迁店、“职业闭店人”等问题的解决方式,明确赋予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权利,旨在打通消费堵点,严惩“套路营销”“恶意逃债”等行为,助力构建诚信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消费领域升级。

新规共27条,对“霸王条款”认定、预付卡转让、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七日无理由退款、当事人赔偿损失责任、返还预付款规则、“卷款跑路”行为认定等作出明确且严格规定,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商业消费行为,有力遏制商家不正当经营行为。

新规通过六大核心条款构建起预付消费“防火墙”,推动服务业进入新一轮洗牌期,预付式消费市场也随之发生变化。记者走访我州零售、餐饮、健身、理发、美容、培训等多家消费店铺发现,知晓新规实施相关信息的店铺经营者少之又少。仅有一位健身馆经营者表示,此前已了解新规即将实施,并提前研究调整经营策略,通过降低年卡额度、推行“按月付费”、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重拾消费者信心,促进消费提升。同时,百姓对新规的知晓率近乎为零,对预付式消费仍心存顾虑,多名受访者表示不会轻易选择预付式消费。“新规虽然赋予消费者更多权利,但树立理性消费意识仍是我们消费的首要防线。”延吉市民徐女士表示。

新规的实施,推动预付式消费从“野蛮生长”迈向“法治规范”,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深水区”。它不仅为消费者筑起权益保护的“防火墙”,也为诚信经营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预付式消费市场的变革,反映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升级。当经营者无法再将预付卡作为逃避法律约束的“法外之地”,当消费者无需在维权道路上艰难跋涉,这场关乎公平与诚信的商业革命,终将重塑市场经济消费领域的信任基石,让预付式消费这一“信任经济”的典型形态重焕生机。

【记者手记】

采访中,一位法官的话令发人印象深刻省:“法律要保障遵纪守法的企业利益,让违规的企业不能再靠‘坑人’活下去。”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的治理,既需要司法利剑高悬,形成强大震慑;,也呼唤需要行业经营者觉醒增强自律意识。当只有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学会能在规则中跳舞框架内规范经营,消费领域才能真正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快乐舞池活力引擎”。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 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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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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