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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后,延吉市人民法院根据内容规定——化解预付消费纠纷 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2025-05-22 09:51:41来源:延边新闻网

在消费市场蓬勃发展的当下,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常见消费模式,为消费者与商家带来便利的同时,相关纠纷也日益增多,成为影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了公平经营、安全消费的法治营商环境。

刘某此前在田某经营的美容美体店购买美体产品,田某为促销向刘某赠送部分美体项目。在接受美容服务过程中,刘某与田某建立起相对稳定的消费关系。然而,受激烈市场竞争和经营管理不善影响,田某的美容美体店陷入经营亏损,最终倒闭。此时,刘某尚有不少预付费用未消费,她认为田某应退还未消费的预付费用。但田某称,刘某已体验大部分赠送项目,这些项目存在成本,折算后超出刘某购买的美体项目价值。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无果,刘某便将田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与双方诉求。面对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承办法官深知单纯判决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在充分参考大量案例和司法观点的基础上,法官决定依据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研究制定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法官向田某详细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在经营者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消费者依法有权要求退还预付费用。同时,对于赠送项目,虽然未单独收费,但在计算退款金额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处理,不能将赠送项目成本全部转嫁给经营者或消费者任何一方。经法官耐心释法,田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责任与义务,态度有所转变,同意接受调解。刘某在了解法律规定及田某实际困难后,也愿意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某按合理比例分批退还刘某部分预付费用,刘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预付式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表示,延吉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履行司法职能,紧密依据新规妥善处理预付消费纠纷,积极推动构建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预付消费时务必保持谨慎,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留存好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预付式消费广泛应用于美容、健身、教育、餐饮等众多领域,既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与优惠,也为商家带来稳定客源和资金流。但近年来,商家跑路、退款难、霸王条款等问题屡见不鲜,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诚信环境和正常秩序。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公布《解释》,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从消费者保护角度看,《解释》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明确经营者在停业、倒闭等情况下的退款义务,让消费者无需担忧“预付金打水漂”。同时,通过设置惩罚性赔偿条款,有力震慑恶意欺诈消费者的商家,促使商家诚信经营。这不仅有助于减少类似纠纷发生,还能让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更加安心。

从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角度而言,《解释》为类案提供统一裁判标准,减少诉讼争议,提升司法效率。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合法合规经营的商家在良好市场环境中健康发展。此外,《解释》在处理纠纷时兼顾法理与情理,彰显司法温度和社会效益。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适当考虑商家实际困难,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关系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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