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延新小学一年级学生毕光依在马路边捡到平板电脑,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德育浸润:“这是我应该做的”
当一台平板电脑静静躺在路边,一位七岁男孩捡到了会怎么做?延吉市延新小学一年级学生毕光依给出了答案:原地守候,主动上交,详细说明,物归原主。
7月4日下午,延新小学一年四班的毕光依在放学途经延吉市河南市场附近时,发现路面上亮着屏幕的平板电脑。没有丝毫犹豫,他选择在原地等候失主。在久候无人认领后,毕光依小心翼翼地收好平板电脑,快步走向附近的警务亭,向执勤民警清晰说明了事情经过。民警迅速核查联系,很快便找到了正焦急寻找的失主。当失主从民警手中接过完好无损的平板电脑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7月8日,延吉市河南派出所负责人与民警专程来到延新小学,为毕光依颁发“拾金不昧好少年”荣誉证书,对他的行为给予高度肯定。面对荣誉,毕光依十分腼腆却坚定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谈及拾金不昧的初衷,他稚嫩的声音里透着不容置疑的认真:“从小我就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的儿歌。老师也在德育课上教导我们要拾金不昧,还有爸爸妈妈的做法,都告诉我该怎么做。”原来,此前他曾和妈妈一起捡到手机,母亲当即带他交给警察,这一幕深深印在孩子心里。“这次捡到了平板电脑,我就知道要像妈妈教的那样做。”
毕光依的事迹很快在延新小学校园里引发热烈反响。多名学生主动将捡到的文具、校牌等物品上交老师,拾金不昧的种子在校园里悄然生根发芽。“他的行为像一颗石子,在孩子们心中激起层层涟漪。”毕光依的班主任金惠京表示,他的行为绝非偶然,是学校日常德育浸润、家庭言传身教共同作用的结果,生动展现了新时代少年诚信友善的精神风貌。
记者手记:
毕光依俯身拾起的,不仅是一台平板电脑,更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诚信美德。他走向警务亭的短短路程,丈量出的是一个孩童心中清晰的道德坐标。这桩看似平凡的 “小事”,最动人之处在于其将“儿歌的熏陶、课堂的教诲、父母的示范”,内化为无需思索的本能反应——“这是我应该做的。”
这束来自孩童的诚信微光,不仅温暖了失主的心,更映照出一条清晰的大道:立德树人,重在实践,成于合力。它提醒我们,文明新风的培育,既在宏大叙事中,更在这润物无声的日常浸润与协同守护之中。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昕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