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延边新闻 > 经济 > 和龙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

和龙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

2026-06-09 16:56来源:延边新闻网

近日,和龙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接收一只由和龙市头道镇延长高速公路头道服务区移交的野生幼鸟,经鉴定确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接收红隼幼鸟后,和龙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严格依照野生动物救护规范,第一时间完成健康检查,同步落实专人临时照料与隔离观察,确保幼鸟生命体征平稳。待其恢复健康后,已按规程安全移送至延边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后续将接受系统化专业抚育与野外康复训练,助其回归自然。

近年来,和龙市持续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下一步,和龙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将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巡护、应急救助和普法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伤害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切实筑牢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线,持续守护区域生物多样性,稳固生态安全屏障。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栋辉

来源:延边新闻网
初审:
齐艳红
复审:
李思文
终审:
王军
 
扫描二维码分享朋友圈
版权信息:如需转载,请您必须注明信息来源《延边新闻网》
  • 点击量排行
  • 时政
  • 经济
  • 社会
  • 国内

延边新闻网举报电话: 0433-2518770   E-mail:2381244096@qq.com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89号 邮编:133000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2120180019
吉ICP备09000490号-3吉公网安备 22240102000346号
© 2007- 延边新闻网 版权所有

微信公众号
延边网

延边新闻网
手机端

新浪微博
延边新闻网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89号

邮编:133000

电话:0433-2518770

邮箱:23812440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