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3月24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太范,副主任林松、刘岩智、王秋菊,秘书长南成根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二阶段会议由林松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副州长段于建作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州十六届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州政府关于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第二阶段,与会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集中审议。
第三阶段会议由张太范主持。
会议公布了满意度测评结果;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太范指出,编制《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依法保护黑土地,推进延边农业绿色发展,保障我州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委部署要求,高质量实施《规划》,推动我州土地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本次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结果来看,整改情况整体满意。今后,州人大常委会将推动满意度测评长效化、常态化,更好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推动相关领域工作提升。会议还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任免范围和程序,让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更加有章可循,实现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宝,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