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联调”化纠纷 法治护航促和谐
近日,汪清县司法局依托“三所联调”机制,联合汪清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吉林天友律师事务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债务催讨引发的肢体冲突纠纷。通过“情理法”融合的调解模式,不仅妥善解决双方争议,更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彰显了基层法治服务的温度与力度。
事件源于一笔未结清的借款。此前,甲某向乙某借款,在偿还部分款项后仍有少量余款未结清。今年6月,乙某在甲某举办重要家庭仪式当天上门催款,引发甲某亲属强烈不满,双方情绪激动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乙某受伤就医。冲突过后,双方就赔偿金额等问题僵持不下,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寻求专业帮助。
接到调解诉求后,新民司法所迅速启动“三所联调”机制,组织派出所民警、吉林天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介入。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分别与甲某、乙某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想法,全面梳理事件来龙去脉,精准锁定“乙某不当催款方式”与“甲某亲属动手伤人”两大矛盾关键点。
明确矛盾核心后,调解团队依据“情理法”结合的思路分层推进工作。一方面,工作人员先从情感与情理层面切入,安抚双方激动情绪,客观指出乙某在他人重要家庭场合上门催款的方式明显欠妥,易引发矛盾升级;另一方面,严肃明确甲某亲属动手伤人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按照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详细释明各自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与可能面临的后果,帮助双方建立清晰的法律认知;民警则针对双方在冲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开展批评教育,引导二人摒弃对立情绪,认识到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的重要性。
经过调解团队耐心细致沟通与引导,双方逐渐放下抵触心理,开始理性看待问题。最终,在工作人员见证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甲某自愿承担乙某的医疗费用及相关支出,乙某也就此前不当催款方式向甲某一方诚恳道歉。至此,这起原本可能进一步升级的纠纷得到解决。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