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化解水稻误收纠纷
近日,汪清县司法局天桥岭司法所与辖区派出所启动联合调解机制,以事实为依据、以情理为纽带,高效化解一起水稻误收纠纷,既平息了邻里矛盾,又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力量。
此前,周某在查看自家农田时发现,部分水稻被邻地种植户李某误收,双方就误收面积及损失赔偿产生分歧。因协商无果,周某选择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求助。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切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联动天桥岭司法所,组成联合调解组,通过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座谈、仔细查阅土地承包合同、实地勘查田间现状等多种方式,锁定纠纷核心在于误收面积和损失数量的认定。周某主张误收面积约为133.33平方米,对应稻谷损失150公斤;李某则认可误收面积约为66.67平方米,仅同意赔偿35公斤稻谷,双方诉求差距较大。
调解组以土地承包合同附图及田间原有田埂为基准,现场进行专业测量,最终确定误收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同时,调解组通过比对相邻未收割水稻的株距、穗粒数等情况,科学估算出稻谷损失量在65公斤至75公斤之间。客观公正的测量与估算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事实清晰后,调解组开启“情理+法理”双轮调解模式:一方面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秋收劳作的艰辛与不易,化解对立情绪;另一方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向李某释明误收他人农作物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向周某说明主张权利需遵循的合理边界。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与细致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互谅互让的共识:李某按100平方米的损失标准,赔偿周某65公斤粳米。这起秋收纠纷就此化解。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