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退费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近日,延吉市司法局河南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健身服务引发的退费纠纷,为消费者和商家搭建起沟通桥梁,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李某在一家游泳健身中心办理了双人年卡,首次消费时,他认为教练的教学态度与签约内容相差甚远,与教练多次发生口角,进而产生退费的想法。但健身中心相关负责人张某称,教练资质合规,且办卡前已明确告知会员健身卡办理后不可退费,认为李某的主观感受不能代表健身中心服务质量,所以不同意退费,不过愿意多赠送两节课。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李某便来到河南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展开行动。他们分别与李某和张某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仔细查阅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经审查发现,合同中虽标注“提供专业教练指导”,但教学标准、投诉处理时效等关键内容未细化,属于合同条款约定不明。
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出发,向双方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有关合同签订、消费者权益维护的法律条款,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健身中心同意为李某办理退卡,但需扣除已产生的单次服务费用,李某对此表示认可。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静波